歐盟于2020年8月3日發(fā)布關G/TBT/N/EU/731號通報,公布了有關修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EC) 1907/2006號法規(guī)(即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第68項關于鏈中含9至14個碳原子的全氟羧酸(簡稱C9-C14 PFCA)、其鹽和相關物質的限制要求的草案。歐盟將就該草案展開為期60天的公眾咨詢。
該通報覆蓋以下物質:
1. C9-C14 PFCAs
簡稱 | 全稱 | CAS號 |
PFNA | C9-PFCA 全氟壬酸 | 375-95-1 |
PFDA | C10-PFCA 全氟癸酸 | 335-76-2 |
PFUnDA | C11-PFCA 全氟十一烷酸 | 2058-94-8 |
PFDoDA | C12-PFCA 全氟十二酸 | 307-55-1 |
PFTrDA | C13-PFCA 全氟十三酸 | 72629-94-8 |
PFTDA | C14-PFCA 全氟十四酸 | 376-06-7 |
2. C9-C14 PFCA鹽類和相關物質
C9-C14全氟羧酸相關物質是指根據(jù)分子結構被認為有降解或轉換為C9-C14全氟羧酸的潛在可能性的物質。
當作為另一物質的組分、在混合物中或在物品中,C9-C14全氟羧酸及其鹽類的總濃度大于或等于25ppm,或C9-C14全氟羧酸相關物質總濃度大于或等于260ppm時,不得使用或投放市場。
2017年6月,PFOA列入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C9-C14 PFCA主要用作四氟乙烯乳液聚合的乳化劑,也用作金屬表面蝕刻改進劑以及用于從廢氣中脫除氧化氮,在很多用途上和PFOA相似,所以自然而然成了PFOA的最佳替代材料。然而,C9-C14 PFCAs被歸類為PBT(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物質)和vPvB(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物質物質),在自然環(huán)境條件下不能發(fā)生降解,并且因其具有很好的水解性,還可以在大氣和水環(huán)境中長距離的遷移。久而久之,這些物質將無處不在。因此,2017年10月6日,瑞典化學品管理局和德國聯(lián)邦環(huán)境管理部聯(lián)合向ECHA提交卷宗,提議限制C9-C14 PFCAs(全氟羧酸),其鹽類及其相關物質在物質、混合物或者物品中的使用。
該草案一旦通過,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第68項將被以下內容替代: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