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越南 |
| 2. | 負責機構:工業(yè)和貿易部越南化學品管理局,21 Ngo Quyen, Ha Noi, Viet Nam,電話:84 (0)4 22205136 電子郵箱:thanhnv@moit.gov.vn 網站: http://vinachemia.gov./。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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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化學工業(yè)的產品(ICS 71.100)。
ICS:[{"uid":"71.100"}] HS:[{"uid":"9802"}] |
| 5. |
通報標題: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國家技術法規(guī)草案頁數:36頁 使用語言:越南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本法規(guī)附錄二中規(guī)定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中若干危險化學品的允許含量限值的技術要求、測試方法和質量控制,以及相應的測試方法和在越南境內生產、進口和交易的電氣和電子產品的質量管理要求。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適用于生產、進口和交易電氣和電子產品的組織和個人、國家管理機構及其他相關組織和個人。 |
| 7. | 目的和理由: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 |
| 8. | 相關文件: -2007年化學品法-2006年標準和技術法規(guī)法-2007年《產品和貨物質量法》-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2003年1月27日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第2002/95/EC號指令(上次合并日期為2011年9月10日)-2011年6月8日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第2011/65/EC號指令(修訂本)(上次合并日期為2020年9月1日)-2015年3月31日歐盟委授權指令(EU)2015/863,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限制物質清單的第2011/65/EU號指令附件II。 擬批準日期:2022年12月1日 擬生效日期: 2025年1月1日意見反饋截止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國家咨詢點[ ]或其他機構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以及電子郵件和網站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TBT/VNM/22_5858_00_x.pdf %%%G/TBT/N/VNM/23629 August 2022(22-6477) 頁碼:1/1 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 原件:英文tbt編號- 1 -G/TBT/N/VNM/236- 1 -通報。以下通報根據第10.6條發(fā)出。1.通報成員:越南。如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稱(第3.2和7.2條):2.負責機構:工業(yè)和貿易部越南化學品管理局,21 Ngo Quyen, Ha Noi, Viet Nam,電話:84 (0)4 22205136 電子郵箱:thanhnv@moit.gov.vn 網站:http://vinachemia.gov./。負責處理有關通報的反饋意見的機構或當局的名稱和地址(包括電話和傳真號碼,電子郵箱和網站地址,如能提供),如與上述不同,應注明:3.根據第2.9.2[X]、2.10.1[ ]、5.6.2[ ]、5.7.1[ ]、3.2[ ]、7.2[ ]條通報,其他:4.所覆蓋產品(提供HS或CCCN(如適用),或者國家關稅條目號。如可能,可另提供國際商品系統(tǒng)編號(ICS)):化工產品(ICS分類號:71.100) 5.通報文件的標題、頁數和語言: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國家技術法規(guī)草案;(36頁,越南語)6.內容簡述: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本法規(guī)附錄二中規(guī)定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中若干危險化學品的允許含量限值的技術要求、測試方法和質量控制,以及相應的測試方法和在越南境內生產、進口和交易的電氣和電子產品的質量管理要求。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適用于生產、進口和交易電氣和電子產品的組織和個人、國家管理機構及其他相關組織和個人。7.目標與理由,包括緊急問題的性質(如適用):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 8.相關文件:-2007年化學品法-2006年標準和技術法規(guī)法-2007年《產品和貨物質量法》-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2003年1月27日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第2002/95/EC號指令(上次合并日期為2011年9月10日)-2011年6月8日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危險物質的第2011/65/EC號指令(修訂本)(上次合并日期為2020年9月1日)-2015年3月31日歐盟委授權指令(EU)2015/863,修訂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限制物質清單的第2011/65/EU號指令附件二。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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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2022年12月1日 擬生效日期: 2025年1月1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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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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