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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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低壓電氣設備
ICS:[{"uid":"29.020"}] HS:[{"uid":"84"},{"uid":"85"}] |
| 5. |
通報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家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頁數(shù):24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標準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1200V 以下、直流額定電壓1500V 以下的各類電氣設備。這些電氣設備包括:由非專業(yè)人員按設計用途使用,接觸或直接由使用者手持操作的電氣設備;按其結構類型或功能應用于電氣作業(yè)場或封閉的電氣作業(yè)場,主要或完全由專業(yè)或受過初級訓練人員操作的電氣設備。 |
| 7. | 目的和理由:保障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90天 擬生效日期: 批準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后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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