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確管控產品與前體材料
2. 拆分生產過程
3. 明確生產過程邊界
4. 劃分設施及生產過程邊界
5. 碳關稅與環(huán)境足跡/碳足跡的關系
“設施及生產過程的邊界劃分”這一步,不僅確定了后續(xù)數據收集及排放量計算的范圍,也直接決定了排放量計算結果的準確性。
1. 明確管控產品與前體材料
2. 拆分生產過程
3. 明確生產過程邊界
4. 劃分設施及生產過程邊界
5. 碳關稅與環(huán)境足跡/碳足跡的關系
在過渡期間,企業(yè)應對碳關稅,需計算并上報相應設施碳排放量及產品嵌入碳排放量。
然而,在進行碳排放量計算前,首先需要明確設施及產品生產過程的邊界,即進入歐盟的管控商品,哪些相關生產設備/環(huán)節(jié)的碳排放需要被計算,并將其匯總為設施排放量及產品嵌入排放量。
這就意味著“設施及生產過程的邊界劃分”這一步,不僅框定了后續(xù)數據收集及排放量計算的范圍,也直接決定了后續(xù)計算結果的準確性。
接下來,讓我們一起詳細了解如何進行這至關重要的一步!
設施及生產過程的邊界劃分流程概覽

1.明確管控產品與前體材料
企業(yè)需列明出口至歐盟的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輔料及中間產品清單,并判定哪些落在歐盟碳關稅管控范圍內。
歐盟碳關稅管控范圍大類可詳見歐盟碳關稅法規(guī)(Regulation (EU) 2023/956)的附件一和二。
若在管控大類中,根據管控產品及前體材料(在碳關稅管控范圍內的原輔料/中間產品)的具體規(guī)格(例如含碳量、形狀等),對照《CBAM communication template for installations》的c部分查找相應8位CN代碼及產品類別
若在管控大類中,根據管控產品及前體材料(在碳關稅管控范圍內的原輔料/中間產品)的具體規(guī)格(例如含碳量、形狀等),對照《CBAM communication template for installations》的c部分查找相應8位CN代碼及產品類別*。
注*:“產品類別”指過渡期實施細則中的“Aggregated goods category”,各產品類別對應不同的生產過程邊界。
以某鋼鐵生產企業(yè)為例:某工廠從礦石燒結到高爐煉鐵再到采用堿性氧氣法造200系不銹鋼板坯,出口不銹鋼板坯至歐盟,燒結礦部分外售,部分用于鐵水生產。根據上述步驟識別管控的產品和前體材料。如下表:

表中“200系不銹鋼板坯”為出口至歐盟的產品,其余標紅物質為相關前體材料。
2.拆分生產過程
根據“1.明確的管控產品及前體材料”的所屬產品類別,可將企業(yè)的產線拆分為相應的“生產過程”。同步,在劃分生產過程時,需區(qū)分哪些生產相關排放需要企業(yè)實際進行核算,哪些需要供應商提供數據/采取缺省值。
值得注意的是:在過渡期,為簡化出口商的工作,如果一個企業(yè)除生產出口至歐盟的產品外,也生產該產品的相關前體材料,并且未外售相關前體材料,那么可將該產品生產過程與其前體材料生產過程定義為一個“聯合生產過程”。
例:“1.明確的管控產品及前體材料”中鋼鐵生產企業(yè)案例的生產過程劃分示例如下圖:

由于該企業(yè)的部分燒結礦外售,部分燒結礦用于鐵水生產,故燒結礦生產過程需單獨拆分,高爐煉鐵水及不銹鋼板坯生產過程可定義為一個聯合生產過程;
其中燒結礦、鎳5鐵水為企業(yè)內部生產的前體材料,相關排放量需企業(yè)實際開展計算;高碳鉻鐵、鎳鐵為外購的前體材料,需供應商提供嵌入排放量數據或是采用過渡期歐盟委員會公布的缺省值,無需識別相關生產過程。
3.明確生產過程邊界
根據“1.明確的管控產品及前體材料”、“2.拆分生產過程”中確定的產品類別、生產過程及相應生產工藝路線,對照過渡期實施細則附錄II 第3部分及出口商指南 第五章明確生產過程的邊界及管控的氣體。
例:鋼鐵生產企業(yè)案例的生產過程邊界識別如下圖



4.劃分設施及生產過程邊界
在“1-3”中,我們已識別了各生產過程的邊界,在過渡期實施細則中規(guī)定,設施邊界應至少包含所有碳關稅管控產品的生產過程,企業(yè)可選擇是否包括不在碳關稅管控范圍下的生產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共用工程(例如廢氣處理、鍋爐等)應單獨虛擬劃分至各個生產過程內;若相關生產過程用了廠內的自發(fā)電,發(fā)電過程需單獨劃分為一個生產過程,并納入設施范圍內。
例:鋼鐵生產企業(yè)案例的設施及生產過程邊界劃分如下圖

通過以上四個步驟,我們已將碳關稅管控的范圍已劃分出來,明確了企業(yè)生產過程中哪些產品/原輔料需要納入管控,以及哪些設備/環(huán)節(jié)的相關排放需要計算,并框定了后續(xù)排放量計算的范圍。
5.碳關稅與環(huán)境足跡/碳足跡的關系
另外,若大家感到相關過程的劃分較為繁瑣或不易理解,不妨將碳關稅管控范圍與產品碳足跡/環(huán)境足跡計算范圍做個對比,碳關稅的計算可類比為一個簡單版本的“搖籃至大門”的碳足跡/環(huán)境足跡計算,具體如下圖:

(圖片來自碳關稅出口商指南第六章)
在明確設施/生產過程的邊界后,接下來將識別邊界內的排放源并收集相關數據,進行計算和報告。
原文鏈接:https://www.reach24h.com/carbon-neutrality/industry-news/carbon-tariffs-facilities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