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 2. | 負責機構:經(jīng)濟工業(yè)貿易部(MEIC);規(guī)章改進和技術法規(guī)管理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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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直接食用的奶油和酸奶油或發(fā)酵奶油(譯者注)
ICS:[{"uid":"67.100"}] HS:[{"uid":"0401"},{"uid":"0402"},{"uid":"0403"},{"uid":"0404"},{"uid":"0405"},{"uid":"0406"}] |
| 5. |
通報標題:哥斯達黎加技術法規(guī)(RTCR) No. 412:2008:供直接食用的奶油和酸奶油或發(fā)酵奶油頁數(shù):17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所通報的技術法規(guī)的目的是規(guī)定供直接食用的奶油和酸奶油或發(fā)酵奶油的要求。其適用于無論是否屬于巴氏滅菌、滅菌、UHT(超熱處理)或超巴氏滅菌的奶油、半奶油、動物鮮奶油、生奶油和雙奶油。其同樣也適用于符合上述說明的酸化產品。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和健康,以及消費者信息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6個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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