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新西蘭 |
| 2. | 負責機構(gòu):運輸部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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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從任何國家進口到新西蘭進行注冊的新車和舊車
ICS:[{"uid":"43.040"}] HS:[{"uid":"87"}] |
| 5. |
通報標題:陸地運輸車輛尾氣排放法規(guī)草案(2007.9)及隨附文件頁數(shù):42頁 使用語言:英文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新西蘭運輸部正在對《尾氣排放法規(guī)》(2006)進行修訂,準備于2008年1月1日起實施,要求所有進口到新西蘭進行道路注冊的新車和舊車,都必須滿足最低排放標準。所建議的最低排放標準是國際公認的且被發(fā)動機制造業(yè)界認可的標準。此外,該法規(guī)草案建議在此后幾年逐漸引入更為嚴格的標準。 |
| 7. | 目的和理由:對上述法規(guī)進行修訂旨在對進入新西蘭的車輛規(guī)定改進的排放標準。新修訂法規(guī)的目標是,通過要求新進口到新西蘭的車輛逐漸按照新的、更嚴格的排放標準制造,逐漸提高進入新西蘭的車輛的排放標準。 |
| 8. | 相關(guān)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7年11月27日 由部長簽署 擬生效日期: 2008年1月1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國內(nèi)評議已于2007年7月9日結(jié)束。不過,新西蘭運輸部將對2007年10月31日前收到的WTO成員的評議進行認真考慮。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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