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
| 2. | 負責機構: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標準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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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標簽 – 第9部分:鞋類 – 要求
ICS:[{"uid":"61.060"}] HS:[{"uid":"64"}] |
| 5. |
通報標題:標簽 – 第9部分:鞋類 – 要求頁數(shù):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適用于所有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向公眾提供銷售的,無論是新的、舊的或二手的鞋類的標簽。 |
| 7. | 目的和理由:為了通過確保產品合格的質量,保護消費者或用戶,防止對健康或安全的危險,已經推薦了本強制性法令。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由負責貿易工業(yè)的部長簽署后通報的日期,根據標準法案的要求,將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官方公報上公布通告。 擬生效日期: 由負責貿易工業(yè)的部長簽署后通報的日期,根據標準法案的要求,將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官方公報上公布通告。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7/07/25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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