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歐盟委員會。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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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化妝品(染發(fā)劑)。
ICS:[{"uid":"71.100.70"}] HS:[{"uid":"3305"}] |
| 5. |
通報標題:由歐盟委員會指令提議禁止使用的染發(fā)劑物質列表,修訂理事會指令76/768/EEC(化妝品指令)。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2001年公布了M.Gago-Dominguez關于“使用持久性染發(fā)劑與膀胱癌的風險”的科學研究論文。根據2001年6月12日關于“使用持久性染發(fā)劑與膀胱癌的風險”的意見,化妝品及非食品科學委員會(SCCNFP)對Gago-Dominguez的研究進行了評估,并得出結論,認為潛在風險值得關注(SCCNFP/0484/01)。SCCNFP建議歐盟委員會采取進一步的措施以控制染發(fā)化學制品的使用,因為使用此類物質的潛在風險值得關注。 在SCCNFP 發(fā)表其意見后,委員會與成員國及利益相關方就在理事會指令76/768/EEC的范圍內管理染發(fā)劑的總體戰(zhàn)略達成一致意見。根據這一戰(zhàn)略,企業(yè)必須提交由SCCNFP 根據最新要求評估染發(fā)劑的安全文件。 在2003年9月30日的截止日期前(在上述戰(zhàn)略中議定)沒有提交適合于SCCP做出適當的風險評定的文件而用于染發(fā)劑產品中的物質將最先被視為是禁用的。 如果缺少供SCCP風險評估的最新安全文件,則缺少列出的染發(fā)劑物質用在化妝品中對人類健康是安全的證據。因此,提議禁止使用這些物質。 本法規(guī)的目的是強化對使用染發(fā)劑產品的歐洲消費者健康和安全的保護。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6年未/2007年初 擬生效日期: 2006年未/2007年初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WTO秘書處分發(fā)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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