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瑞典 |
| 2. | 負責機構:瑞典海事管理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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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救生用具
ICS:[{"uid":"13.340.10"}] HS:[{"uid":"98.30"}] |
| 5. |
通報標題:瑞典海事管理局關于不屬于1974年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管理的船用救生用具的法規(guī)頁數(shù):3頁 使用語言:瑞典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提案是有效的法規(guī)(SJ?FS 2004:30)的修正案。本修正案提議了一種可能選擇方案的船舶規(guī)定。在第2章第4項,計算在船上兒童救生衣所需數(shù)量的基礎已經(jīng)從“允許在船上的乘客數(shù)量”修改成“在船上的乘客”。在第2章第4項的條款2中有關在D海區(qū)或D海區(qū)以上的海區(qū)運行的船舶(這些船舶不帶救生艇或救生船,最低限度攜帶兩套浸水服裝以滿足救生設備(LSA)規(guī)范2.3項的要求)的要求已經(jīng)刪除。 |
| 7. | 目的和理由:做出編輯上的修訂,并提出在要求中進行某些縮減,以及有關設備的可能選擇方案。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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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2006/06決定 擬生效日期: 2006/08生效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6/09/19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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