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 ] 2.9.2,[X] 2.10.1,[ ] 5.6.2,[X]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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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獨立的無線局域網設備、集成或內置了無線局域網設備的產品
ICS:[{"uid":"35.110.L78"}] HS:[{"uid":"84.71"}] |
| 5. |
通報標題:《信息技術 系統(tǒng)間遠程通信和信息交換 局域網和城域網 特定要求 第11部分:無線局域網媒體訪問控制和物理層規(guī)范:5.8 GHz頻段高速物理層擴展規(guī)范》頁數:64頁 使用語言:中文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本規(guī)范修改采用國際標準ISO/IEC 8802.11:1999/Amd 1:2000。根據中國無線電頻率管理有關規(guī)定,將工作頻段依據信部無[2002]277號《關于使用5.8 GHz頻段頻率事宜的通知》,規(guī)定系統(tǒng)使用5.725GHz~5.850 GHz頻段。 |
| 7. | 目的和理由:《信息技術 系統(tǒng)間遠程通信和信息交換 局域網和城域網 特定要求 第11部分:無線局域網媒體訪問控制和物理層規(guī)范:5.8 GHz頻段高速物理層擴展規(guī)范》的目標是使在中國生產、使用、銷售的無線局域網產品符合中國無線電管理法規(guī)的要求。緊急措施:市場上已經有大量產品,但是缺乏標準規(guī)范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6年2月1日 擬生效日期: 2006年2月1日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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