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哥斯達黎加 |
| 2. | 負責機構:經濟工業(yè)貿易部(MEIC)技術法規(guī)處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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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
ICS:[{"uid":"13.300"}] HS:[{"uid":"8704"}] |
| 5. |
通報標題:中美洲技術法規(guī)(RTCA)No.13.01.26:05: 散裝液化石油氣(LPG)的陸路運輸。規(guī)范頁數:39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該法規(guī)規(guī)定了在中美洲國家境內運行的液化石油氣陸路運輸車輛的最低設計和制造要求。 該法規(guī)適用于用于或者打算用于液化石油氣陸路運輸的車輛;該法規(guī)不適用于經鐵路運輸的液化石油氣或盛裝于便攜式容器中的液化石油氣的陸路運輸。 |
| 7. | 目的和理由:人類安全;環(huán)境保護。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在官方公報La Gaceta上公布之日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日期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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