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瑞典 |
| 2. | 負責機構:瑞典海事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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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瑞典軍隊擁有的艦船及其它瑞典軍用艦船。
ICS:[{"uid":"47."}] HS:[{"uid":"8906.1000"}] |
| 5. |
通報標題:瑞典海事局關于軍艦安全條例(2003:440)適用性法規(guī)頁數(shù):2頁 使用語言:瑞典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提案包括明確瑞典軍隊對軍艦適航能力現(xiàn)行法規(guī)的職責的法規(guī)。此外,瑞典軍隊應執(zhí)行一個由瑞典海事局批準的適航能力和安全的控制系統(tǒng)??傊亓吭?0公噸或多于40噸的水面軍艦及龍骨已鋪設或2005年7月1日之前處在類似建造階段的水面軍艦,其建造和維護應與瑞典海事局達成協(xié)議的認可機構的規(guī)定一致。為了確定艦船遵守合理要求,在此日期之前建造的艦船應比照現(xiàn)行法規(guī)。 |
| 7. | 目的和理由:軍艦適航能力評估標準是必需的。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6 擬生效日期: 2005/07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5/04/27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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