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日本 |
| 2. | 負責機構:通產省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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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水力發(fā)電系統
ICS:[{"uid":"27.140"}] HS:[{"uid":"8502"}] |
| 5. |
通報標題:修訂關于水力發(fā)電系統設備技術要求的條例(1997年第50號省頒條例)頁數:1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適合于小規(guī)模水力發(fā)電系統的技術標準,例如,將制定防止人員接近水輪機的措施。 該技術要求除了出于某些原因所存在的不可避免的分歧,例如氣候或其它基本的地理因素、不同的用法,或基本技術問題之外,將盡量多的基于關于水輪機的國際標準草案(IEC/TC004)。 |
| 7. | 目的和理由:盡管為了防止全球變暖等目的,日本期待小規(guī)模的水力發(fā)電系統成為廣泛應用的配電供應系統,但在日本沒有適合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3 擬生效日期: 2005/04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5/03/21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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