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丹麥 |
| 2. | 負責機構:丹麥環(huán)境保護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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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金屬、塑料和木材的廢舊包裝物
ICS:[{"uid":"55"}] HS:[{"uid":"99"}] |
| 5. |
通報標題:有關廢舊物品的法令以較新的修正案修訂2001年8月25日有關廢舊物品的第753號法令頁數:3頁 使用語言:丹麥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該法令執(zhí)行經修訂的包裝物指令2004/12/EF中的部分修正案。法令中的這些修正案確保丹麥能夠完成來自制造業(yè)的木制包裝物重復利用的目標。此外,現有的適合于廢舊金屬和廢舊塑料重復利用的計劃,已擴展到完成經修訂的包裝物指令中所制定的目標。最后,由于目的相同,還提出了有關家用廢舊塑料和金屬包裝物的回收計劃。 |
| 7. | 目的和理由:利用回收主要來自制造業(yè)的廢舊木材、金屬和塑料包裝物,并且擴展到回收某些家用廢舊物品。履行經修訂的包裝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5/03/01 擬生效日期: 2005/03/0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該通報日期起2個月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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