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斯里蘭卡 |
| 2. | 負責機構:在科學技術部職能下的斯里蘭卡標準研究院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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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品:電壺
ICS:[{"uid":"97.030"},{"uid":"97.100.10"}] HS:[] |
| 5. |
通報標題:關于電壺的斯里蘭卡標準規(guī)范 SLS 630。頁數(shù):13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此規(guī)范適用于用來燒水的容積不超過5升的電壺、罐和其他近似裝置。 此規(guī)范不適用于電極型加熱裝置,不適用于干燥和蒸汽壓力穩(wěn)定裝置,不適用于便攜式浸泡式熱水器,不適用于即時熱水器,也不適用于內儲式熱水器。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 |
| 8. | 相關文件: 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公報上將會刊登的在進出口(控制)法下的規(guī)定,不符和SLS 814:1988的電壺不允許進口到斯里蘭卡。 |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2001/12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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