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韓國 |
| 2. | 負責機構:健康福利部(MOHW)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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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食品
ICS:[{"uid":"67.020"},{"uid":"99.001"}] HS:[] |
| 5. |
通報標題:關于食品衛(wèi)生法案的部長級訓令的修正草案頁數(shù):41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1、作為關于轉基因食品的標識要求的后續(xù)措施,食品進口商、制造商和加工商需要遞交和保留一個有效期為三年的認可證書,證明該食品在下兩個案例中已經(jīng)在生產(chǎn)、收割、存儲和運輸?shù)倪^程中進行了分別于GMO的處理。 - 當進口商沒有在按其他規(guī)則應該標識上“基因轉變”的食品上標識“轉基因食品”; - 當制造商和加工商沒有在按其他規(guī)則應該標識上“基因轉變”的物質制造的食品上標識“轉基因食品”; 2、 在為斷奶食品作廣告時,禁止使用與嬰兒配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名稱。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 |
| 8. | 相關文件: MOHW預先通知,No.2001-42;官方公報(韓語) |
| 9. |
擬批準日期:
2001/07/13 擬生效日期: 2001/07/13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1/06/30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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