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阿曼 |
| 2. | 負責機構:沙特食品和藥物管理局 |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 4. | 覆蓋的產品:非酒精飲料(ICS編碼:67.160.20)
ICS:[{"uid":"67.160.20"}] HS:[] |
| 5. |
通報標題:梨罐頭;頁數(shù):9 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適用于第(3)項中定義的梨罐頭,并提供直接消費,包括用于餐飲目的或必要時重新包裝。當產品被指示用于進一步加工時,它不適用于產品。 |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 8. | 相關文件: CXS 319 |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2026年1月2日 [X]距通報60天 指定處理有關通報意見的機構或當局的聯(lián)系方式:沙特標準計量和質量組織P.O.信箱:3437 Riyadh 11471 電話:+966(1)2529095 傳真:+966(1)4520086 電子郵件:enquirypoint@saso.gov.sa網站:www.saso.gov.sa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SAU/25_07429_00_x.pdf |
本技術法規(guī)草案適用于第(3)項中定義的梨罐頭,并提供直接消費,包括用于餐飲目的或必要時重新包裝。當產品被指示用于進一步加工時,它不適用于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