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當局于2012年12月13日發(fā)布第1640/2012號決議,禁止制造、裝配和進口額定功率不高于21千瓦的,且使用臭氧層消耗物質氯二氟甲烷(chlorodifluoromethane ,HCFC-22)的家用空調設備。決議于2013年6月30日生效。該物質已列入蒙特利爾協(xié)議(Montreal Protocol)附錄C類別1中。阿根廷在商業(yè)領域對該設備的禁令將于2013年9月30日起實施。禁令涵蓋的空調設備包括(1)無管空調;(2)緊湊型窗式或掛墻式空調;(3)分體式空調;(4)便攜式空調;(5)管道式空調。HCFC-22于2013年1月1日起禁止在阿國內銷售,但家用空調的制造及裝配方將允許在2013年4月30日前進口HCFC-22,只要進口量不超過2011年生產商或裝配方購買的制冷劑總量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