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以色列工貿部貿易征管司通知我駐以經商參處,稱以方根據其貿易征管法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以海關對進口自中國的中密度纖維板(稅號:44112900.4)和膠合板(稅號:44121320.4和44121930.0)征收89-129.71美元/公斤擔保金的臨時措施。 2004年12月22日,以工貿部決定對進口自中國的上述產品發(fā)起反傾銷調查。來源:公共商務信息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