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 2. | 負責機構: 衛(wèi)生部 |
| 3. | 覆蓋的產品: 嘧霉胺[Pyrimethanil] (ICS: 67.080, 65.100)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有關在進口柑橘及梨果中使用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臨時營銷許可[IMA]。(提供英/法文,第1106-1107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加拿大衛(wèi)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已接到申請,要求對進口柑橘及梨果內的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制定最大殘留限量(MRLs),以準許進口和銷售含此類殘留的食品。 經對所有現有數據的審核,PMRA已確定,當柑橘內最大殘留限量為10ppm(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梨果內最大殘留限量為3ppm時(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因此,PMRA擬修改食品藥物法規(guī),規(guī)定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內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最大殘留限量(MRLs)為10 p.p.m.;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為3 p.p.m。 在采取法規(guī)程序正式修訂法規(guī)的同時,作為改進法規(guī)體系反應的手段之一,現特簽發(fā)臨時營銷許可[IMA],批準立即銷售含嘧霉胺[Pyrimethanil]及其代謝物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10 p.p.m及3 p.p.m的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 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及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 在開始修訂程序時,將發(fā)布本通報的修訂,屆時各成員有機會提交對本擬定措施的相關評議。"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本IMA立即批準。最終法規(guī)的批準日期將在隨后本通報的修訂或補遺內說明。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本IMA立即批準。最終法規(guī)的批準日期將在隨后本通報的修訂或補遺內說明。
[ ] 貿易促進措施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法規(guī)文件電子版可從以下地址下載: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2006/20060513/pdf/g1-14019.pdf"
|
| "加拿大衛(wèi)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已接到申請,要求對進口柑橘及梨果內的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制定最大殘留限量(MRLs),以準許進口和銷售含此類殘留的食品。 經對所有現有數據的審核,PMRA已確定,當柑橘內最大殘留限量為10ppm(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梨果內最大殘留限量為3ppm時(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因此,PMRA擬修改食品藥物法規(guī),規(guī)定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內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最大殘留限量(MRLs)為10 p.p.m.;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為3 p.p.m。 在采取法規(guī)程序正式修訂法規(guī)的同時,作為改進法規(guī)體系反應的手段之一,現特簽發(fā)臨時營銷許可[IMA],批準立即銷售含嘧霉胺[Pyrimethanil]及其代謝物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10 p.p.m及3 p.p.m的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 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及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 在開始修訂程序時,將發(fā)布本通報的修訂,屆時各成員有機會提交對本擬定措施的相關評議。"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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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法規(guī)文件電子版可從以下地址下載: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2006/20060513/pdf/g1-14019.pdf"
|
| "加拿大衛(wèi)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已接到申請,要求對進口柑橘及梨果內的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制定最大殘留限量(MRLs),以準許進口和銷售含此類殘留的食品。 經對所有現有數據的審核,PMRA已確定,當柑橘內最大殘留限量為10ppm(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梨果內最大殘留限量為3ppm時(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因此,PMRA擬修改食品藥物法規(guī),規(guī)定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內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最大殘留限量(MRLs)為10 p.p.m.;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為3 p.p.m。 在采取法規(guī)程序正式修訂法規(guī)的同時,作為改進法規(guī)體系反應的手段之一,現特簽發(fā)臨時營銷許可[IMA],批準立即銷售含嘧霉胺[Pyrimethanil]及其代謝物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10 p.p.m及3 p.p.m的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 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及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 在開始修訂程序時,將發(fā)布本通報的修訂,屆時各成員有機會提交對本擬定措施的相關評議。" |
| 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 2. | 負責機構: 衛(wèi)生部 |
| 3. | 覆蓋的產品: 嘧霉胺[Pyrimethanil] (ICS: 67.080, 65.100)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有關在進口柑橘及梨果中使用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臨時營銷許可[IMA]。(提供英/法文,第1106-1107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加拿大衛(wèi)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已接到申請,要求對進口柑橘及梨果內的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制定最大殘留限量(MRLs),以準許進口和銷售含此類殘留的食品。 經對所有現有數據的審核,PMRA已確定,當柑橘內最大殘留限量為10ppm(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梨果內最大殘留限量為3ppm時(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因此,PMRA擬修改食品藥物法規(guī),規(guī)定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內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最大殘留限量(MRLs)為10 p.p.m.;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為3 p.p.m。 在采取法規(guī)程序正式修訂法規(guī)的同時,作為改進法規(guī)體系反應的手段之一,現特簽發(fā)臨時營銷許可[IMA],批準立即銷售含嘧霉胺[Pyrimethanil]及其代謝物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10 p.p.m及3 p.p.m的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 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及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 在開始修訂程序時,將發(fā)布本通報的修訂,屆時各成員有機會提交對本擬定措施的相關評議。"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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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本IMA立即批準。最終法規(guī)的批準日期將在隨后本通報的修訂或補遺內說明。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本IMA立即批準。最終法規(guī)的批準日期將在隨后本通報的修訂或補遺內說明。
[ ] 貿易促進措施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法規(guī)文件電子版可從以下地址下載: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2006/20060513/pdf/g1-14019.pdf"
|
| 應加拿大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6-05-22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有關在進口柑橘及梨果中使用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臨時營銷許可[IMA]。(提供英/法文,第1106-110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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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加拿大衛(wèi)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已接到申請,要求對進口柑橘及梨果內的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制定最大殘留限量(MRLs),以準許進口和銷售含此類殘留的食品。
經對所有現有數據的審核,PMRA已確定,當柑橘內最大殘留限量為10ppm(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梨果內最大殘留限量為3ppm時(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因此,PMRA擬修改食品藥物法規(guī),規(guī)定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內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最大殘留限量(MRLs)為10 p.p.m.;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為3 p.p.m。 在采取法規(guī)程序正式修訂法規(guī)的同時,作為改進法規(guī)體系反應的手段之一,現特簽發(fā)臨時營銷許可[IMA],批準立即銷售含嘧霉胺[Pyrimethanil]及其代謝物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10 p.p.m及3 p.p.m的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 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及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 在開始修訂程序時,將發(fā)布本通報的修訂,屆時各成員有機會提交對本擬定措施的相關評議。"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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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法規(guī)文件電子版可從以下地址下載: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2006/20060513/pdf/g1-14019.pdf"
|
| 應加拿大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6-05-22如下信息: |
| "加拿大衛(wèi)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已接到申請,要求對進口柑橘及梨果內的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制定最大殘留限量(MRLs),以準許進口和銷售含此類殘留的食品。 經對所有現有數據的審核,PMRA已確定,當柑橘內最大殘留限量為10ppm(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梨果內最大殘留限量為3ppm時(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因此,PMRA擬修改食品藥物法規(guī),規(guī)定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內嘧霉胺[Pyrimethanil],包括其代謝物的最大殘留限量(MRLs)為10 p.p.m.;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為3 p.p.m。 在采取法規(guī)程序正式修訂法規(guī)的同時,作為改進法規(guī)體系反應的手段之一,現特簽發(fā)臨時營銷許可[IMA],批準立即銷售含嘧霉胺[Pyrimethanil]及其代謝物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10 p.p.m及3 p.p.m的柑橘(即:加利蒙地亞橘、柑桔、柑橘雜交品種、柚子, 金橘、檸檬、酸橙、橘、柚子, 無核小蜜橘及蜜柑)及梨果(即:蘋果、山楂子、枇杷、mayhaws、東方梨、梨及溫柏)。 在開始修訂程序時,將發(fā)布本通報的修訂,屆時各成員有機會提交對本擬定措施的相關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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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法規(guī)文件電子版可從以下地址下載: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2006/20060513/pdf/g1-14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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