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香港 |
| 2. | 負責機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食品環(huán)境衛(wèi)生署(FEHD) |
| 3. | 覆蓋的產品: 用于食品的防腐劑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的修正案草案(提供英文,6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修改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如下: (a) 修改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 (b) 將食品添加劑一般標準(GSFA)中所列的這些防腐劑、抗氧化劑及其允許使用標準合并納入法規(guī); (c) 將表1內部分I和II并入法規(guī); 且 (d) 引用一套食品分類系統(tǒng)。"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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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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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待通報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通報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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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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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參見以上1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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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如下: (a) 修改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 (b) 將食品添加劑一般標準(GSFA)中所列的這些防腐劑、抗氧化劑及其允許使用標準合并納入法規(guī); (c) 將表1內部分I和II并入法規(guī); 且 (d) 引用一套食品分類系統(tǒ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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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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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參見以上1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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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如下: (a) 修改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 (b) 將食品添加劑一般標準(GSFA)中所列的這些防腐劑、抗氧化劑及其允許使用標準合并納入法規(guī); (c) 將表1內部分I和II并入法規(guī); 且 (d) 引用一套食品分類系統(tǒng)。" |
| 1. | 通報成員:中國香港 |
| 2. | 負責機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食品環(huán)境衛(wèi)生署(FEHD) |
| 3. | 覆蓋的產品: 用于食品的防腐劑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的修正案草案(提供英文,6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修改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如下: (a) 修改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 (b) 將食品添加劑一般標準(GSFA)中所列的這些防腐劑、抗氧化劑及其允許使用標準合并納入法規(guī); (c) 將表1內部分I和II并入法規(guī); 且 (d) 引用一套食品分類系統(tǒng)。"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X]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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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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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待通報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通報
[ ] 貿易促進措施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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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參見以上1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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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國香港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7-05-02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的修正案草案(提供英文,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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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修改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如下:
(a) 修改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 (b) 將食品添加劑一般標準(GSFA)中所列的這些防腐劑、抗氧化劑及其允許使用標準合并納入法規(guī); (c) 將表1內部分I和II并入法規(guī); 且 (d) 引用一套食品分類系統(tǒng)。"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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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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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參見以上1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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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國香港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7-05-02如下信息: |
| "修改食品防腐劑法規(guī)如下: (a) 修改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 (b) 將食品添加劑一般標準(GSFA)中所列的這些防腐劑、抗氧化劑及其允許使用標準合并納入法規(guī); (c) 將表1內部分I和II并入法規(guī); 且 (d) 引用一套食品分類系統(tǒ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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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參見以上12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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