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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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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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保護平流層臭氧:擴大用于地球實驗室和分析的基本類I的臭氧損耗物質免除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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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21 年 08 月 24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平流層臭氧保護:延長第一類必要臭氧消耗物質實驗室及分析用途豁免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X】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2021年8月23日 【X】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1年9月22日 【X】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篽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08-23/html/2021-17745.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08-23/pdf/2021-17745.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USA/final_measure/21_5365_00_e.pdf 【】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標志: 【】 通報措施內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BR>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1獲取: 【】 其他: 說明: 標題: 平流層臭氧保護: 延長第一類必要臭氧消耗物質實驗室及分析用途豁免 負責機構: 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 措施: 最終規(guī)則 概要: 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計劃采取一項最終措施,修訂美國第一類臭氧消耗物質生產和進口條例,無限期延長全球必要實驗室和分析用途豁免。 該豁免當前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該最終措施允許在美國繼續(xù)生產和進口未被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標注為非必要的第一類物質,但只能用于實驗室和分析用途。 依據(jù)《清潔空氣法》采取該最終措施,該項最終措施符合《關于耗損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締約方的決定,旨在無限期延長全球實驗室和分析用途豁免(而非截至2021年)。 同該最終措施相關的擬議規(guī)則于2020年8月7日發(fā)布,對此我們并未收到任何負面評論。 該最終規(guī)則于2021年9月22日生效。 該最終規(guī)則和擬議規(guī)則(通報號:G/TBT/N/USA/116/Rev.1)對應的案件編號為EPA-HQ-OAR-2020-0084。 案件文件夾參見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AR-2020-0084/document,您可以找到主要和支持文件以及收到的評論。 還可以在Regulations.gov上通過檢索該案件編號訪問相關文件。 擬議規(guī)則(通報號:G/TBT/N/USA/116)對應的案件編號為EPA-HQ-OAR-2004-0064。 案件文件夾參見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AR-2004-0064/document,您可以找到主要和支持文件以及收到的評論。 還可以在Regulations.gov上通過檢索該案件編號訪問相關文件。 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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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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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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