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鮮蘋果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進口加拿大蘋果的檢疫條件草案。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1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1614_00_e.pdf |
| 6. |
內容簡述: 該草案規(guī)定了從加拿大進口蘋果的檢疫要求。加拿大鮮蘋果應采用系統(tǒng)方法,包括登記供應果園和包裝廠、釋放不孕性蘋果蠹蛾、預選程序和出口檢驗。進口新鮮蘋果還必須附有加拿大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檢疫證書,宣布符合該檢疫要求草案中規(guī)定的監(jiān)管措施。 |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護,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 11. |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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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中國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郵編:100060
電話:+(886) 2 3343 2091
傳真:+(886) 2 2332 2200
電子郵箱:wtosps@mail.baphiq.gov.tw
網(wǎng)站:http://www.aphia.gov.tw/
|
|
應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2-27如下信息: 進口加拿大蘋果的檢疫條件草案。
該草案規(guī)定了從加拿大進口蘋果的檢疫要求。加拿大鮮蘋果應采用系統(tǒng)方法,包括登記供應果園和包裝廠、釋放不孕性蘋果蠹蛾、預選程序和出口檢驗。進口新鮮蘋果還必須附有加拿大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檢疫證書,宣布符合該檢疫要求草案中規(guī)定的監(jiān)管措施。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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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中國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郵編:100060
電話:+(886) 2 3343 2091
傳真:+(886) 2 2332 2200
電子郵箱:wtosps@mail.baphiq.gov.tw
網(wǎng)站:http://www.aphi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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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草案規(guī)定了從加拿大進口蘋果的檢疫要求。加拿大鮮蘋果應采用系統(tǒng)方法,包括登記供應果園和包裝廠、釋放不孕性蘋果蠹蛾、預選程序和出口檢驗。進口新鮮蘋果還必須附有加拿大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檢疫證書,宣布符合該檢疫要求草案中規(guī)定的監(jiān)管措施。 |
|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鮮蘋果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進口加拿大蘋果的檢疫條件草案。頁數(shù):1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1614_00_e.pdf |
| 6. |
內容簡述: 該草案規(guī)定了從加拿大進口蘋果的檢疫要求。加拿大鮮蘋果應采用系統(tǒng)方法,包括登記供應果園和包裝廠、釋放不孕性蘋果蠹蛾、預選程序和出口檢驗。進口新鮮蘋果還必須附有加拿大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檢疫證書,宣布符合該檢疫要求草案中規(guī)定的監(jiān)管措施。 |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護,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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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 12. |
擬生效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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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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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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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中國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郵編:100060
電話:+(886) 2 3343 2091
傳真:+(886) 2 2332 2200
電子郵箱:wtosps@mail.baphiq.gov.tw
網(wǎng)站:http://www.aphi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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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2-27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進口加拿大蘋果的檢疫條件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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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該草案規(guī)定了從加拿大進口蘋果的檢疫要求。加拿大鮮蘋果應采用系統(tǒng)方法,包括登記供應果園和包裝廠、釋放不孕性蘋果蠹蛾、預選程序和出口檢驗。進口新鮮蘋果還必須附有加拿大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檢疫證書,宣布符合該檢疫要求草案中規(guī)定的監(jiān)管措施。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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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中國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郵編:100060
電話:+(886) 2 3343 2091
傳真:+(886) 2 2332 2200
電子郵箱:wtosps@mail.baphiq.gov.tw
網(wǎng)站:http://www.aphi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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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4-02-27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進口加拿大蘋果的檢疫條件草案。 |
| 該草案規(guī)定了從加拿大進口蘋果的檢疫要求。加拿大鮮蘋果應采用系統(tǒng)方法,包括登記供應果園和包裝廠、釋放不孕性蘋果蠹蛾、預選程序和出口檢驗。進口新鮮蘋果還必須附有加拿大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檢疫證書,宣布符合該檢疫要求草案中規(guī)定的監(jiān)管措施。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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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中國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郵編:100060
電話:+(886) 2 3343 2091
傳真:+(886) 2 2332 2200
電子郵箱:wtosps@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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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 2. |
通報標題:進口加拿大蘋果的檢疫條件草案。使用語言:英語 頁數(shù):1頁 鏈接網(wǎng)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1614_00_e.pdf |
| 3. | 相關方: |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鮮蘋果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待定。 |
| 6. |
內容簡述: 該草案規(guī)定了從加拿大進口蘋果的檢疫要求。加拿大鮮蘋果應采用系統(tǒng)方法,包括登記供應果園和包裝廠、釋放不孕性蘋果蠹蛾、預選程序和出口檢驗。進口新鮮蘋果還必須附有加拿大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檢疫證書,宣布符合該檢疫要求草案中規(guī)定的監(jiān)管措施。 |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農(nóng)業(yè)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中國臺灣臺北市中正區(qū)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郵編:100060
電話:+(886) 2 3343 2091
傳真:+(886) 2 2332 2200
電子郵箱:wtosps@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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