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韓國氣候、能源與環(huán)境部(Ministry of Climate, Energy and Environment,MCEE)宣布,將擴大《輪胎噪音聲明與評級標識制度》(Tire Noise Declaration and Rating Labeling System)的適用范圍,把在用車輛上安裝的替換輪胎(定義如下)納入其中。此舉旨在減輕道路交通噪音。該擴大后的要求已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內容解讀
此次修訂之前,噪音評級標識制度主要適用于新制造或進口的車輛。根據修訂后的框架,在用乘用車替換輪胎的制造商和進口商也被要求聲明符合規(guī)定的噪音限值,并展示輪胎的噪音性能評級。該制度的實施將按車輛類別分階段推進。對于當前正在使用的在用車輛的替換輪胎,相關要求將首先從乘用車開始實施。
分階段實施計劃
輪胎噪聲聲明和評級標簽系統(tǒng)的實施時間表如下表所示。
“制造車輛”是指新制造或新進口的車輛。
“在用車輛”是指消費者購買并正在運營的車輛。


隨著該系統(tǒng)的推廣,消費者在購買乘用車替換輪胎時有望提前檢查輪胎噪音性能,并根據其評級選擇噪音水平較低的輪胎。目前,輪胎噪音性能分為兩個等級:AA和A。AA級是指產生的噪音水平至少比允許的噪音標準低3分貝的產品。
為應對擴大后的各項要求,MCEE鼓勵相關行業(yè)開始申報輪胎噪音水平并加貼評級標簽。然而,行業(yè)利益相關方提出擔憂,認為要求對已生產并在市場上流通的輪胎立即合規(guī),將帶來巨大的時間和資金負擔,尤其是在短時間內需要進行全面庫存清查并完成噪音申報工作。對此,MCEE決定,針對2026年之前生產或進口且已在市場上的乘用車替換輪胎,給予一年的寬限期。
MCEE通知網址:
https://www.mcee.go.kr/home/web/board/read.do?pagerOffset=20&maxPageItems=10&maxIndexPages=10&searchKey=&searchValue=&menuId=10525&orgCd=&boardId=1831500&boardMasterId=1&boardCategoryId=&decorator=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