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海灣合作委員會(GCC)成員國發(fā)布標準GSO/TC01/FDS/GSO 2654:2025,正式采用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由聯合國制定,旨在根據化學品的危害類型進行分類,并通過標簽和安全數據單實現危害信息的統一傳遞。根據2023年發(fā)布的GHS第10修訂版,該制度是化學品供應鏈中傳遞危害信息的核心工具,亦被公認為化學品科學管理的重要基石。
該技術法規(guī)適用于海灣標準化組織(GSO)成員國境內供應、使用和(或)生產的所有物質和混合物;但若海灣標準化組織成員國其他法規(guī)已針對相關產品制定更具體的分類和標簽要求,則從其規(guī)定。
該技術法規(guī)不適用于以下產品:
該技術法規(guī)未規(guī)定具體檢測方法,亦不要求或鼓勵對化學品開展額外檢測。因沙特阿拉伯王國現行國內法規(guī)與本技術法規(guī)的適用要求存在沖突,該國暫不適用本技術法規(guī)。
本技術法規(guī)的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如下:
海灣合作委員會(GCC)國家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第1稿);
聯合國《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2023年第10修訂版)。
GSO 2654:2021《海灣合作委員會(GCC)國家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
消費品形態(tài)的物質和混合物(如人用及獸用藥品、化妝品、洗滌劑、空氣清新劑等面向個人或家庭消費的預包裝產品,以及可能含有農藥殘留的食品)。注:此類產品可自愿提供安全數據單(SDS)。
僅用于科學研究與開發(fā)的物質和混合物;
非分離中間體;
放射性物質和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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